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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47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表异议声明

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吉林敖东股票代码00062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振宇
办公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电话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642,579,794.101,580,502,489.40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72,113,433.98608,241,663.214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22,844,295.99607,836,792.6135.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5,962,509.53188,370,631.11-38.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0.5244.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20.5238.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6%2.95%1.1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5,452,780,371.5224,658,542,292.54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812,001,031.4021,028,405,792.953.7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5,15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65%309,940,04941,536,010质押170,209,99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其他5.00%58,138,56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3%43,410,88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9%34,767,68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2.21%25,752,66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50%17,459,520
深圳市金华盛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4%16,798,6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6%11,144,410
袁河境内自然人0.62%7,185,170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国有法人0.52%6,079,9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报告期内,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34,646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持有42,376,236股, 实际合计持有43,410,882股。 2、公司股东袁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366,1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819,070股,实际合计持有7,185,17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敖东转债1270062024年03月13日240,755.57第一年0.2%; 第二年0.4%; 第三年0.6%; 第四年0.8%; 第五年1.6%; 第六年2.0%。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资产负债率13.48%13.85%-0.37%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9.2723.83-19.1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正式实施,医药行业的政策调整及行业监管趋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速推动了医药行业深刻变革,医药行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机遇和挑战,公司秉持“专注于人,专精于药”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走“产业+金融”双轮驱动的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聚焦主业、突出创新,持续推进提质增效,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545,278.04万元,比年初增加79,423.81万元,增长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81,200.10万元,比年初增加78,359.52万元,增长3.73%;资产负债率为13.48%;实现营业收入164,257.9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07.73万元,增长3.93%;实现利润总额91,704.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393.75万元,增长42.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211.34万元,增加26,387.18万元,增长43.38%,其中广发证券2019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001.71万元,公司本期对

广发证券的投资收益为72,260.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855.35万元,增长46.26%。

(1)提高资金效率,推进募投项目进度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4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1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利息4,199.69万元已在报告期内全部收回并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9年4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149,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19年4月24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截至报告期末,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227.91万元,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GMP认证;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403.99万元,小容量注射剂、无菌粉针剂、胶囊剂和片剂生产线升级改造完成,注射用利培酮中试车间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开始进行立体仓库的内部净化工程。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6.95万元,正进行部分配套设施改造工作。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873.22万元,开始进行配套设施改造工作。募投项目建设将以智能化带动产业化发展,丰富公司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深化公司业务布局,增强公司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

(2)推进精细管理,确保产品优质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生产精细化管理,做好生产工作事前计划、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公司根据市场销售部门了解掌握的市场需求情况做好生产计划并按计划有效推进;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公司+标准化基地+特许农户”的全产业链管理,确保药品源头质量的稳定、可控,并严格按照GMP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不断完善质量管控架构,确保产品生产安全、可靠;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等方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重点抓好安全措施落实及现场安全检查,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加大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3)坚持质量优先,推动主业提质增效

公司始终秉持“一支药、两条命”的质量理念,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规范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和全面化,筑牢“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质量监管体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GMP 管理规范,围绕产品质量精准发力,从原料采购质量、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环节控制、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不

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全心全意生产安全、可靠、放心药。

(4)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持续发展后劲

公司继续发挥“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优势,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新品种、经典名方的研发及大品种的二次开发,不断推进医药产业提质增效。报告期内,子公司延边药业与长春中医药大学开展小儿治哮灵片安全性评价试验,深入开展新药白莲参颗粒研发;延吉药业完成注射用核糖核酸Ⅱ治疗胰腺癌、肺癌的真实世界研究方案,并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评价;洮南药业利培酮生产车间进行调试并试生产,经典名方的物质基准稳定性研究及物质基准资料的申报也已展开;其他子公司研发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多品种的研制开发,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深化营销改革,推进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紧密结合当前医改新形势及政策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全面推进产品市场布局,打造多元化、立体化、专业化营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推动重点产品战略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加强对流通业务的梳理、整合,优化商业流通业务,拓展商业流通新模式;打造高效的学术推广平台,强化学术推广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深入挖掘产品价值及临床价值管理。报告期内,子公司敖东大药房所属药店达到百家,有利于完善销售终端,在推动工业企业发展的同时提升品牌影响力。此外,公司通过开展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助力销售工作迈上新台阶。

(6)夯实金融优势,助力医药产业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1,330,192,667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17.4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广发证券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由于广发证券本次发行截至中国证监会批复到期日2019年6月16日仍尚未实施,公司与广发证券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认购广发证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7)进行项目投资,提升医药产业优势

为占领合作先机,充分发挥公司产融结合的发展优势,公司以自有资金1,200万元对澳斯康生物制药(海门)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吉林敖东创新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正常运作,截至报告期末所管理资金已投项目18个,后期工作将着重投后管理及运营退出,所投项目全部涉及生物制药、医药研发、医药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

(8)加强环保工作,保护蓝天碧水净土

公司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范环境管理、排放达标受控”的环保方针,不断加强对环境污染物的预防和控制,通过COD在线监测设备、氨氮在线监测设备等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再利用系统有效运行,在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水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推动公司环保工作转型升级。

(9)强化人才队伍,夯实持续发展基石

公司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原则,深入贯彻价值观匹配与人岗匹配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战略,不断完善人才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培外训、专家授课、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因类施教、精准发力,有效提升了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公司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员工在树立起明确的个人目标的同时能够彰显自身价值,促进公司人才竞争力明显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起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①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A、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B、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A、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a.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b.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c.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d.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e.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B、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章衔接规定,在实行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准则实施对本公司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36,150,238.86元,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金额为136,150,238.86元。

2)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A、新财务报表格式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B、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C、债务重组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③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A、新财务报表格式

a.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185,127,155.5622,132,746.83
应收票据444,997,169.3722,132,746.83
应收账款740,129,986.1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16,760,188.25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16,760,188.25

b.将利润表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B、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C、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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