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安汽车: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1-7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

公司声明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机关对于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

一、事项概述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最终规模以监管机构获准注册规模为准)。

(二)发行对象及方式

本次债券获准注册后,将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以公开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每期债券具体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五)担保及增信方式

本次债券无担保。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类用途等。

(七)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本公司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申报及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