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理益)函告,获悉新理益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新理益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新理益 | 是 | 212,500,000 | 11.37% | 4.3% | 否 | 否 | 2019年12月13日 | 2020年10月22日 | 重庆信托 | 债权类投资 |
90,600,000 | 4.85% | 1.83% | 否 | 否 | 2019年12月13日 | 2020年12月18日 | 重庆信托 | 债权类投资 | ||
合计 | 303,100,000 | 16.22% | 6.13% | 否 | 否 |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止2019年12月13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刘益谦 | 850,000,000 | 17.20% | 570,500,000 | 570,500,000 | 67.12% | 11.55% | 437,500,000 | 76.69% | 200,000,000 | 71.56% |
王薇 | 555,604,700 | 11.25% | 394,600,000 | 394,600,000 | 71.02% | 7.99% | 0 | 0 | 0 | 0 |
新理益 | 1,869,158,177 | 37.83% | 793,672,500 | 1,096,772,500 | 58.68% | 22.20% | 0 | 0 | 0 | 0 |
合计 | 3,274,762,877 | 66.28% | 1,758,772,500 | 2,061,872,500 | 62.96% | 41.73% | 437,500,000 | 21.22% | 200,000,000 | 16.49% |
二、新理益股份质押情况
(1)新理益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自己债权类投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2019年12月13日,新理益持有本公司1,869,158,177股,累计质押1,096,772,500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5537.25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24.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22%,对应融资余额为12.1亿元 ,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新理益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9677.25万股(含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8.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20%、对应融资余额31.9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新理益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新理益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新理益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的影响。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地位。如上述股东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2月13日出具的《新理益质押明细》。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