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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钛: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9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9-3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8日16: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南山宾馆会议中心二楼中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一致推荐,会议由董事段向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段向东先生出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组建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定组建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由段向东先生、李忠武先生、陈勇先生、严洪先生、杨秀亮先生组成,由段向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

由张强先生、米拓先生、杨秀亮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张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由张景凡先生、严洪先生、米拓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严洪先生担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张治杰先生、张强先生、米拓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米拓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董事杨秀亮先生为总经理。

杨秀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罗玉惠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罗玉惠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罗玉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王长民先生、杜斯宏先生、秦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谢正敏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王长民先生、杜斯宏先生、秦明先生及谢正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杨秀亮先生,1969年12月出生,EMBA,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攀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协会会长。历任新钢钒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兼顾客服务中心主任、新钢钒公司攀宏钒制品厂副厂长,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部长兼顾客服务中心主任、科技创新部部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经济运行部部长、规划发展部部长兼钒钛产业办主任等职。

杨秀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杨秀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玉惠女士,1970年9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罗玉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参加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罗玉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长民先生,1964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任锦州钛业副董事长。曾任攀钢集团金山耐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攀钢集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王长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王长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斯宏先生,1969年9月出生,高级工程师,EMBA,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曾任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厂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委筹建组组长。

杜斯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杜斯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明先生,1961年9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攀港有限公司董事、攀欧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钒钛贸易部部长、副总经理,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攀钢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秦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秦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正敏先生,1968年3月出生,会计师,EMBA,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财务

负责人、兼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曾经担任攀钢集团北海钢管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

谢正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谢正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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