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9-3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8日(星期四)14: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15:00~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向东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5,055,750,041股,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总股份的58.85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5,052,982,7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82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767,3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2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段向东先生、张治杰先生、李忠武先生、陈勇先生、张景凡先生、杨秀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段向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31,854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4,707股;
表决结果:段向东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张治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8,272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1,125股;
表决结果:张治杰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忠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8,170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1,023股;
表决结果:李忠武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8,170股;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1,023股;
表决结果:陈勇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张景凡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8,239股;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1,092股;
表决结果:张景凡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杨秀亮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9,668股;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2,521股;
表决结果:杨秀亮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强先生、严洪先生、米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18,225股;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11,078股;
表决结果:张强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严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49,251股;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42,104股;
表决结果:严洪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米拓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0,546股;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13,399股;
表决结果:米拓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申长纯先生、肖明雄先生、李顺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申长纯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49,822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42,675股;
表决结果:申长纯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肖明雄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540,655股;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633,508股;
表决结果:肖明雄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选举李顺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534,858股;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627,711股;
表决结果:李顺健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053,949,5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44 %;反对1,8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6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3,042,39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87.8696 %;反对 1,8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1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立森 但润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