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
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拟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递交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提案内容
在上述临时提案中,公司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如下:
为使董事会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梁洪流先生的简历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有色集团现持有公司3,845,746,4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53%,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
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划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 √ |
4.00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00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6.00 | 公司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00 | 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8.00 | 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00 | 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0.00 |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累积投 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1.00 |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11.01 | 选举龚华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2 | 选举丁士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3 | 选举蒋培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4 | 选举胡新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5 | 选举周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6
11.06 | 选举梁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7 | 选举姚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00 |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2.01 | 选举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02 | 选举汤书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03 | 选举尤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2.04 | 选举朱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3.00 |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3.01 | 选举汪农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3.02 | 选举李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3.03 | 选举解硕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4.00 | 会议听取事项: (1)《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姚禄仕)》; (2)《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汤书昆)》; (3)《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尤佳)》; (4)《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朱明)》。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第9项议案为关联事项,故关联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该议案需回避表
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11、12、13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2023年5月5日(星期五),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二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逍,张宁联系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44001电子邮箱:wangx@tlys.cn;tlyszhangn@126.com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0”,投票简称为“铜陵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 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召开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 | √ | |||
4.00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6.00 | 公司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7.00 | 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
8.00 | 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9.00 | 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0.00 |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1.00 |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7)人 | |||
11.01 | 选举龚华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2 | 选举丁士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1.03
11.03 | 选举蒋培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4 | 选举胡新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5 | 选举周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6 | 选举梁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1.07 | 选举姚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2.00 |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2.01 | 选举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2.02 | 选举汤书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2.03 | 选举尤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2.04 | 选举朱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3.00 |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3.01 | 选举汪农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3.02
13.02 | 选举李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3.03 | 选举解硕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