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3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会议由卢少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回购、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