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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木集团股票代码:000632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住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7#-2010#(自贸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7#-2010#(自贸试验区内)

一致行动人: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3#(自贸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3#(自贸试验区内)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协议受让+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1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8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5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7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3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5

第九节 财务资料 ...... 36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9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57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三木集团、上市公司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福州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恒益投资福建恒益投资有限公司
众兴投资福建众兴投资有限公司
尼洋投资福州尼洋投资有限公司
阳光龙净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开总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兴铭投资上海兴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欣百富投资福建欣百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受让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的股份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之股权、股票收购协议》
公司章程《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昱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7#-2010#(自贸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7#-2010#(自贸试验区内)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28日
营业期限1996年11月28 日至 2046年11月27日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15458976X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联系电话0591-83983698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土地开发、转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并对所承建项目实施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城市污水处理;建材销售;管理开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春梅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3#(自贸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3#(自贸试验区内)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07日
营业期限1998年05月0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16,78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05130083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联系电话0591-83983896
经营范围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农业,商业的投资;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装璜装饰材料,水暖设备的批发。(以上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约定受让三联投资的股权,并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100%

100%100%

100%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财政局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财政局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

营运有限公司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福建恒益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众兴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尼洋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100%

100%

46.20%

46.20%

27.73%

27.73%16.07%10%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马尾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地址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旧区政府大楼6层。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会管、监督检查、审批科)、预算(国库)科、经济建设科、综合(社会事业)科、企业科(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共五个科室。

2、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的全资控股股东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福开国资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1、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和其经营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和其经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对外主要投资的企业如下: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福州出口加工区加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0.00100.00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仓储运输、代理报关报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30,000.0051.00文化产品的开发、经营、销售;国内旅游经营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培训信息咨询;会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其他游览景区管理;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对建筑业的投资;对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经济技501.00100.00保安服务、门卫守护、巡逻、押运、大型活动的安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术开发区马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保卫、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安全检查、区域秩序维护、保安器材和消防器材销售和维护、清洁绿化、车辆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资运慧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10.0099.98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4,000.00100.00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共交通场地管理服务;汽车租赁;出租车客运服务;机动车维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驾驶员培训服务及会务会展服务;包车客运;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劳务派遣;代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开发区白眉供水有限公司6,128.00100.00集中式供水(自来水);水库建设,农田灌溉,原水供应,自来水配套、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以资质证书为准),提供与自来水经营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马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17,000.0099.00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物流代理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品);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品);第三方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不得从事运输);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对建筑业的投资;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投资;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风险投资、资产管理、项目评估、财务顾问、企业资产重组策划、公司上市策划、经济信息咨询、管理咨询、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和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建材、机械设备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16,782.00100.00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农业,商业的投资;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装璜装饰材料,水暖设备的批发。(以上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泊客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5,000.0030.00停车场(库)信息系统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立体仓库系统开发及应用;自动识别和标识系统开发及应用;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专业停车场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产品销售代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服务;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信息安全服务;信息服务业务;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银资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30.00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中外运大裕保税仓储有限公司300万美元30.00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含集装箱堆存)及保税仓至码头的运输(自货自运),省内的集装箱运输(有效期详见许可证)、拆装、维修。(涉及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6,000.0020.00民用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仪器仪表的生产、研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节水管理;水利管理咨询和规划;物联网科技、节水科技、节能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和其经营业务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对外主要投资的企业如下: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福州联信达实业有限公司6,166.00100.00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软件开发;棉、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海元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500.0045.00

商品房开发与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551.95718.06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福开国资的运营管理。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国家控股企业之间不因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的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因此本报告书未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披露。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

福开国资经核准的一般性经营项目为: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土地开发、转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并对所承建项目实施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城市污水处理;建材销售;管理开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开国资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管理开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等。最近三年,福开国资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安置房项目。公司按照国企改革聚焦主业的要求,不再承接新的安置房建设任务,随着原有安置房逐步对接安置,安置房项目确认的收入逐年减少。截至2020年年末,福开国资总资产1,226,157.60万元,净资产为480,784.96万元。福开国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2020年年末2019年度/ 2019年年末2018年度/ 2018年年末
总资产1,226,157.601,062,771.291,016,680.16
负债总额745,372.64604,824.33572,660.76
所有者权益合计480,784.96457,946.96444,019.40
营业收入12,026.2317,641.6028,544.92
利润总额2,154.463,120.117,355.25
净利润1,576.192,569.095,433.04
资产负债率60.7956.9156.33
净资产收益率0.330.561.22

注:1、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二)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

三联投资经核准的一般性经营项目为: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农业,商业的投资;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装璜装饰材料,水暖设备的批发。(以上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暂无实际经营具体的业务。2020年营业收入为48,182.08万元,主要由于其全资子公司福州联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临时承接天然橡胶的贸易项目。

截至2020年年末,三联投资资产总额为214,511.46万元,负债总额为

542.43万元。

三联投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 2020年年末2019年度/ 2019年年末2018年度/ 2018年年末
资产总额214,511.4651,861.3263,070.20
负债总额542.4383.4011,963.67
所有者权益合计213,969.0351,777.9151,106.53
营业收入48,182.08--
利润总额1,160.99653.64678.06
净利润1,062.65653.64678.06
资产负债率0.250.1618.97
净资产收益率0.501.261.33

注:1、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存在一起标的金额为6,809.60万元的诉讼,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2%。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9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作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原股东,因福州市琅岐闽江大桥及接线工程Ⅱ合同段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施工方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被告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的债务承担股东连带责任。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闽01民初2603号),对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依法不予支持。

根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涉诉事宜尚不构成福开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重大债务,且目前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认可了福开国资不存在与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公司人格混同而因此

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综上,该等诉讼案件不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开国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林昱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福州
王晓清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福州
林熙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中国福州
张彦妮董事中国福州
江春梅董事中国福州
刘建权监事会主席中国福州
翁齐财职工监事中国福州
王文锦职工监事中国福州
林舒监事中国福州
郑宇旋监事中国福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前,三联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江春梅董事长中国福州
王琳副董事长中国福州
陈俊龙经理中国福州
林昱董事中国福州
翁齐财董事、财务负责人中国福州
吴静董事中国福州
林廷香董事中国福州
蔡钦铭董事中国福州
黄莉娜监事中国福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约定受让三联投资股权,对三联投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三联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江春梅董事长、经理中国福州
林昱董事中国福州
翁齐财董事、财务负责人中国福州
蔡钦铭监事中国福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持有三木集团股份外,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看好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拟将依托上市公司的上市平台,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支持上市公司改善经营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权益变动系收购各方以协议转让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或其相关方的股份。收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47%,并进行董事会改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但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一致行动人及其子公司参与上市公司业务整合事项而间接导致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的情形。若未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程序

2021年11月14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同意福开国资提出的收购方案;

2021年12月13日,中共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党支部召开会议,同意本次收购事宜;

2021年1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上市公司收购事宜;

2021年1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开发区财政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福开国资签订《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之股权、股票收购

协议》,并根据《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之股权、股票收购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购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三木集团的股份,三联投资持有三木集团18.06%的股份,为三木集团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1%(15,874,200股),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06%(84,086,40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21.47%(99,960,601股),并进行董事会改组,福开国资将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三木集团的权益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增持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股)股份种类占总股本比例(%)本次增持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股)股份种类占总股本比例(%)
福开国资---15,874,200普通股3.41
三联投资84,086,401普通股18.0684,086,401普通股18.06

权益变动前后三木集团前十大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收购前前十大股东收购完成后前十大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股)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18.0684,086,401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18.0684,086,401
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2.9260,138,758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9.5144,264,558
林明正4.9623,108,838林明正4.9623,108,838
中意资产-股票精选19号资产管理产品4.5621,234,425中意资产-股票精选19号资产管理产品4.5621,234,425
兴驰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06,041,006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3.4115,874,200
林文融1.215,635,945兴驰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06,041,006
于岩1.095,088,800林文融1.215,635,945
李世忠0.833,841,721于岩1.095,088,800
胡志平0.753,505,700李世忠0.833,841,721
徐达0.642,959,500胡志平0.753,505,700
合计46.32215,641,094合计45.68212,681,594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与股权转让方福建恒益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众兴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尼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之股权、股票收购协议》,约定受让福建恒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三联投资27.72911%的股权,受让福建众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三联投资16.07079%的股权,受让福州尼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三联投资9.99881%的股权,受让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三木集团3.41%的股份。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一:三联投资股权的交易方案

1、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受让方: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福建恒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

福州尼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一”)福建众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二”)

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12月17日

2、转让标的股权数

乙方一将持有的三联投资27.72911%的股权转让给甲方,丁方一将持有的三联投资9.99881%的股权转让给甲方,丁方二将持有的三联投资16.07079%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3、转让股权价款及费用

乙方向甲方转让的三联投资27.72911%股权所对应的股权转让款:乙方股东经开总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经相关审批,同意经开总公司将其通过乙方间接持有的三联投资13.31%股权(27.7291%*48%)以0元价格转让给甲方;乙方股东兴铭投资、欣百富投资合计间接持有的14.4191%(27.7291%*52%),以协议签订日三木集团股票收盘价×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6041%(2.6041%是指兴铭投资、欣百富投资通过三联投资间接持有的三木集团股份权益比例)作价转让。

丁方一向甲方转让的三联投资9.99881%股权所对应的股权转让款:以协议签订日三木集团股票收盘价×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8058%(1.8058%是指福州尼洋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三联投资间接持有的三木集团股份权益比例)作价转让。

丁方二向甲方转让的三联投资16.07079%股权所对应的股权转让款:以协议签订日三木集团股票收盘价×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9024%(2.9024%是指福建众兴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三联投资间接持有的三木集团股份权益比例)作价转让。

4、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及丁方需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三联投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文件。乙方及丁方提交三联投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的同日,甲方向乙方及丁方全额一次性支付上述确定的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款付款前,乙方及丁方向甲方出具指示付款函载明指定账户,甲方同意按照指示付款函向乙方及丁方指定的账户付款。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标的二:三木集团股票的交易方案

1、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受让方: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转让方: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12月17日

2、转让标的股权数

丙方所持有的三木集团的3.41%股份(15,874,200股)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甲方。

3、大宗交易日

甲丙双方确认,本次股票大宗交易日为:在甲方已履行完成协议中关于标的一的收购交易约定,且三木集团及相关方完成本次收购交易相关信息披露后,上市公司规则或监管要求允许的第一个交易日。

4、交易价格

甲丙双方股票交易价格为交易当天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甲丙双方股票交易总交易款为:交易当天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上市公司股份总数×3.41%。

5、交易流程和通知

甲方与丙方在约定的大宗交易当日,甲方与丙方根据交易信息分别完成《大宗交易交易报盘登记表》及交易约定号等交易准备工作并报备,当日15时收盘后,甲方与丙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将买卖资料向各自证券营业部即时报盘交易。交易当日由本协议约定的甲方与丙方联系人对交易事宜进行沟通协调。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其他约定

1、关于改组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在完成股权协议约定的股权及股票后,甲方拟进行三木集团董事会的人员的调整,即继续保留三木集团7人董事会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其中丙方有权提名1名内部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甲方有权提名3名内部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

甲方、丙方承诺应当尽一切合理必要的努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上述改组董事会方案行使各自的表决权以促使和推动各自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其中,丙方应当于上述标的一和标的二股权转让完成后1个月内督促丙方原董事会中由丙方提名的,但超出本次收购改组董事会方案中确定的丙方提名权范围的内部董事提出辞职申请,最终形成丙方提名1名内部董事、1名独立董事的董事会组织结构,并推动三木集团按法定程序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完成三木集团董事会改选的任免工作。

在甲方和丙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后,双方承诺将促使和推动上市公司董事会选举甲方推选的候选人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关于收购后过渡期安排

甲方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及股票交易取得三木集团控制权地位后,基于友好合作、稳定三木集团经营的考虑,甲、丙双方作出如下承诺:(1)甲方确认明确知悉三木集团现有经营现状及资金现状并按照该等现状进行交接;(2)丙方承诺协助甲方维持三木集团生产经营的稳定。

甲方取得三木集团控制权后,应立即组织研究对三木集团有发展潜力及利润来源保证的新型业务。

三、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转让方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12.92%的股份,共计60,138,758股,其中44,263,800股已质押,15,874,958股未质押,未质押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安排,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3.41%,能够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2021年1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股东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出具股东决定,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签署《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之股权、股票收购协议》。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交易资金总额

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已于2021年12月17日签订《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之股权、股票收购协议》。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三联投资股权价格

根据上述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三联投资股权的价格以协议签订日三木集团股票收盘价为计算依据。经计算,该部分股权价款为12,016.13万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三木集团股票价格

根据上述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三木集团股票价格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价格以大宗交易当天前一个交易日三木集团股票的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股票价格计算过程如下:大宗交易当天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拟转让的股票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本次收购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本次收购三木集团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获得资金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

三、资金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按照各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中的约定时间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该等转让价款。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可行计划,未策划关于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根据集团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需要,以及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拟进行三木集团董事会的调整,拟继续保留三木集团7人董事会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权提名3名内部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提名1名内部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程序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对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改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了确保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事项如下:

(一)保证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保证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保证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二、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会因本次权益变动新增关联交易。仅由于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上市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在2019年形成的1.85亿元的预付款变为关联预付款。该款项的形成原因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之“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如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不必要的交易。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对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三、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存在部分安置房项目。福开国资根据区政府要求建设了部分安置房项目,主要是拆迁安置房,客户群体为拆迁户。而上市公司经营的房产业务主要为商铺、办公楼的建设和销售等,客户群体主要来源于公开市场,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从事的安置房项目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自取得三木集团控制权后,除依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库存安置房处置外,不再新增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如在后续处置安置房的过程中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本公司承诺将采用委托经营、承包、资产业务重整等方式维护上市公司利益。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一致行动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福州联信达实业有限公司曾在2020年从事过一笔天然橡胶的贸易业务,实现收入为4.82亿元。该贸易产品为天然橡胶,而

上市公司贸易业务品类中不包含该产品,因此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且上述交易具有偶发性,除上述贸易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2021年至今福州联信达实业有限公司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经营范围与上市公司业务存在重合的情况,具体如下:

企业经营范围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与上市公司经营范围重合内容
福开国资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土地开发、转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并对所承建项目实施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城市污水处理;建材销售;管理开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
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文化产品的开发、经营、销售;国内旅游经营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培训信息咨询;会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其他游览景区管理;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对建筑业的投资;对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农业,商业的投资;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装璜装饰材料,水暖设备的批发。(以上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联信达实业有限公司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软件开发;棉、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述公司除福开国资和福州联信达实业有限公司外,虽经营范围重合,但未经营具体的业务。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消除侵占上市公司商业机会的可能性,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现有或未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

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营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现在或将来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时,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业务资产剥离,以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股权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的交易如下:

2019年年底,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达成商品房买卖意向,拟购买上市公司拥有的位于马尾区的商品房,并支付认购定金1.85亿元。

2021年5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上述位于马尾区的三木誉海大厦2号楼,售价以备案价为基础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商品房尚未交付,已处于封顶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将上述商品房用于办公用途。如果未来该用途与上市公司利益发生冲突,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执行。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亦不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以及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其他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前副董事长王琳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该股票交易行为系其基于对股票走势的判断和资金需求作出的独立交易行为。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方交易时间买卖方向交易数量 (股)交易均价 (元/股)
王琳2021年11月3日证券卖出287003.04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九节 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开国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8,856.2554,632.95138,402.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850.885,661.015,468.4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7,812.603,499.933,641.61
预付款项1,082.512,032.463,026.58
其他应收款40,736.0524,041.9525,634.93
存货101.7274.4941.6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849.632,208.072,089.87
流动资产合计127,289.6492,150.86178,305.3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6,954.3650,675.6650,220.4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57,054.9179,563.3865,464.8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700.9514,528.4713,580.16
在建工程569,706.16530,712.78436,575.3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600.352,636.492,671.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89.16566.9431.84
递延所得税资产228.63220.05120.33
其他非流动资产306,933.43291,716.66269,710.81
非流动资产合计1,098,867.97970,620.43838,374.84
资产总计1,226,157.601,062,771.291,016,680.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00,060.4989,001.5782,742.01
预收款项494.46414.76341.36
应付职工薪酬1,498.931,449.091,040.74
应交税费3,523.713,525.784,185.68
其他应付款142,703.2087,184.9466,779.8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000.0020,000.0031,440.00
其他流动负债2,783.681,883.391,472.38
流动负债合计271,064.47203,459.53188,002.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39,238.0158,757.4978,157.9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32.5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44.6684.82480.94
递延所得税负债79.221,159.79988.56
其他非流动负债434,613.71341,362.69305,031.25
非流动负债合计474,308.17401,364.80384,658.71
负债合计745,372.64604,824.33572,660.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1,000.0011,000.0011,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71,385.05350,119.07338,592.0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689.934,108.973,751.4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893.721,731.291,554.2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9,078.4388,254.6286,36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74,047.13455,213.95441,264.49
少数股东权益6,737.832,733.012,754.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80,784.96457,946.96444,019.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26,157.601,062,771.291,016,680.1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12,026.2317,641.6028,544.92
减:营业成本8,261.3113,579.4524,908.24
税金及附加193.98262.28414.02
销售费用704.30663.13523.98
管理费用4,071.423,837.763,225.8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20.08-804.48-796.54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424.48808.73-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其他收益886.481,887.166,464.21
投资收益1,871.511,626.581,478.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355.461,494.74784.9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9.87192.5667.62
资产减值损失-73.31-428.29-
资产处置收益-8.08-0.84-
营业利润2,081.763,380.627,499.73
加:营业外收入78.7833.151.18
减:营业外支出6.09293.66145.65
利润总额2,154.463,120.117,355.25
减:所得税费用578.26551.021,922.21
净利润1,576.192,569.095,433.0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0.000.000.00
持续经营净利润1,576.192,569.095,433.04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65.752,577.555,431.93
少数股东损益10.45-8.461.1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418.65358.15-1,546.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3,419.05357.48-1,549.7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419.05357.48-1,549.73
权益法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1-0.03-0.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419.03357.51-1,549.7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390.673.45
综合收益总额-1,842.462,927.243,886.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853.302,935.033,882.2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84-7.794.5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959.7235,509.5826,673.29
收到的税费返还1.6834.75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9,507.86165,914.81130,915.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8,469.26201,459.14157,588.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431.0224,637.1521,244.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977.376,259.055,243.67
支付的各项税费1,184.472,105.782,154.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613.73128,948.1550,93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9,206.59161,950.1279,575.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262.6739,509.0278,013.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460.0012,870.30121,358.7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21.651,560.312,838.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5728.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00.0013,544.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86.2217,658.73137,741.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373.9192,898.0691,991.11
投资支付的现金88,960.0026,567.00147,937.8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333.91119,465.06239,928.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547.69-101,806.33-102,187.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14,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00.001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8.5931,440.0022,16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3.09831.949,530.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491.6832,271.9431,692.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91.68-18,271.94-31,692.2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223.30-80,569.25-55,866.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632.95135,202.20191,068.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856.2554,632.95135,202.20

二、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

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088.001,382.6812,404.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0,716.04--
预付款项22,521.0151.3451.3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9,425.1219,331.2220,068.96
应收内部单位款---
存货---
其中:原材料---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83,750.1620,765.2432,524.5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0,714.1231,027.4830,486.02
投资性房地产---
拨付所属资金---
固定资产29.4835.3930.36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0.2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7.7033.2129.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0,761.3031,096.0830,545.69
资产总计214,511.4651,861.3263,070.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2.400.000.00
预收款项104.670.210.21
应付职工薪酬8.0732.3522.34
应交税费284.63-0.51-0.49
应付利息---
应付内部单位款---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12.6651.3511,941.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42.4383.4011,963.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542.4383.4011,963.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6,782.0016,782.0016,782.00
上级拨入资金---
资本公积189,790.4127,456.6827,456.6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0.34-0.32-0.29
盈余公积796.16703.31649.72
未分配利润6,600.806,836.246,218.42
所有者权益合计213,969.0351,777.9151,106.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214,511.4651,861.3263,070.2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48,182.08--
减:营业成本47,649.26--
税金及附加120.550.200.66
销售费用0.11--
管理费用259.73294.78212.1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0.36-64.71-152.52
其他收益0.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89.69884.01735.9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61.01653.74675.68
加:营业外收入0.180.172.42
减:营业外支出0.200.260.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60.99653.64678.06
减:所得税费用98.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2.65653.64678.0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3-0.02-0.06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3-0.02-0.06
六、综合收益总额1,062.63653.62678.0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462.31--
收到的税费返还0.40--
收到内部单位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83.8964.94152.10
现金流入小计28,846.6164.94152.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5,908.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机关含社保)162.51188.79138.88
支付的各项税费0.210.491.52
支付内部单位费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79.0511,227.8951.24
现金流出小计82,550.4911,417.18191.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703.88-11,352.23-39.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4,316.200.1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961.73360.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0.010.02-
利息收入---
收到内部单位利息---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现金净额---
机关处置上级拨入资金收到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6,277.94360.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4.9529.6442.04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162,333.140.18-
基层购买挂上级拨入资金的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内部往来、资金占用费利息支出---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162,338.0929.8242.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060.15330.68-42.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319,469.35--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319,469.3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融机构手续费)---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19,469.35--
四、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9,705.32-11,021.55-81.58
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1,062.65653.64678.06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6.455.446.90
无形资产摊销0.01--
长期待挪费用摊销17.4914.990.88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0.580.2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减:支付的票据贴现息---
投资损失(减:收益)-989.69-884.01-735.9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53,179.811,387.72-5.1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459.44-12,530.2718.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本行①-⑨之和)--0.01-2.42
①加回净利润---
②以前年度损益---
③加回非经营性的支付数---
④减财务费用中应调整的利息项目(报单利息)---
⑤减:基层利润交公司---
⑥调整挂内部往来的固定资产---
⑦涉及权益的调整---
⑧其他-1,08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703.88-11,352.23-39.5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其他---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11,088.001,382.6812,404.2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382.6812,404.2312,485.8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109,705.32-11,021.55-81.5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4、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以及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情况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述公司股票的情况;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1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5、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16、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林昱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江春梅2021年12月20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陈妹、张婧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叶海钢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20日

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林晖、陈璐新、陈张达

负责人:林晖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2021年12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林昱2021年12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江春梅2021年12月20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
股票简称三木集团股票代码0006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三木集团的3.41%股份(15,874,200股)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直接持有: 持股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间接持有: 持股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38,849,010股 持股比例: 8.34%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直接持有: 变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 15,874,200股 变动比例: 3.41% 间接持有: 变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 45,237,391股 变动比例: 9.72%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董事会改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2021年1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开发区财政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福开国资签订《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之股权、股票收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林昱2021年12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江春梅2021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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