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0-04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张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华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83,109,814.86 | 3,098,309,534.22 | 2.7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65,962,637.23 | 2,671,731,678.45 | -0.2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18,665,623.22 | 1.27% | 1,394,135,645.46 | -1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257,472.87 | 60.46% | 36,672,692.17 | -42.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5,549,039.95 | 64.32% | 30,068,000.95 | -50.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172,697.26 | -21.04% | 111,778,106.38 | 93.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60.00% | 0.12 | -42.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60.00% | 0.12 | -42.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7% | 0.67% | 1.37% | -1.0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17,824.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05,309.6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66,801.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6,319.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01,563.74 | |
合计 | 6,604,691.2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46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1.25% | 155,322,687 | |||||
朴永松 | 境内自然人 | 1.26% | 3,833,600 | |||||
梁浩权 | 境内自然人 | 1.11% | 3,349,900 | |||||
#谢红秀 | 境内自然人 | 0.56% | 1,704,300 | |||||
国泰基金-工商银行-国泰基金格物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55% | 1,670,700 | |||||
刘咏思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546,847 | |||||
蔡学慧 | 境内自然人 | 0.49% | 1,499,800 | |||||
吕红桃 | 境内自然人 | 0.45% | 1,376,800 | |||||
刘满林 | 境内自然人 | 0.43% | 1,305,400 | |||||
国泰基金-上海银行-国泰基金格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1% | 1,240,93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5,322,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朴永松 | 3,83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梁浩权 | 3,34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谢红秀 | 1,70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泰基金-工商银行-国泰基金格物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67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咏思 | 1,546,8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蔡学慧 | 1,49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吕红桃 | 1,37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满林 | 1,30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泰基金-上海银行-国泰基金格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40,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以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谢红秀,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704,3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704,3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886.24万元,比期初增加626.12%,主要原因是预付采购款及铁路运费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38.56万元,比期初减少72.52%,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减少,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减少。
(3)应付票据期末余额6,048.13万元,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在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
(4)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合计7,916.32万元,比期初增加48.49%,主要原因是预收产品销售款增加。
(5)应交税金期末余额3,501.71万元,比期初增加96.10%,主要原因是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
(6)专项储备期末余额302.14万元,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是本期按标准计提的安全管理费用。
2、利润表项目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发生额66.99万元,同比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产生浮动盈余。
(2)信用减值本期发生额5.14万元,同比减少118.93%,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款项减少,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2,776.58万元,同比增加5,826.84%,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4)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201.78万元,同比增加30,591.54%,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
非流动资产的利得增加。
3、现金流量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1,177.81万元,同比增加97.57%,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和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3,523.36万元,同比增加670,068.73%,主要原因是上年定期存款本报告期到期收回。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4,546.31万元,同比减少87.51%,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现金股利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国家能源集团 |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本次收购完成后,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国家能源集团将持续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8年02月07日 | 收购完成后长期有效 | 合并完成后开始履行 |
国家能源 | 关于同业竞争关系 | 本次合并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国家能源集团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尽力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国家能源集团控 | 2018年02月07日 | 收购完成后长期有 | 合并完成后开始履 |
集团 | 的承诺 | 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效 | 行 | ||
国家能源集团 | 关于关联交易关系的承诺 | 国家能源集团将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国家能源集团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 2018年02月07日 | 收购完成后长期有效 | 合并完成后开始履行 | |
国电英力特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系的承诺 | 在作为英力特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期间,英力特集团及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英力特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与英力特的各项关系,对于在同一市场内与英力特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英力特有权选择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避免不利于英力特及其他股东的行为,避免英力特与英力特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维护英力特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良好形象;英力特集团除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外,不干涉英力特的经营管理,不出现英力特集团除董事以外人员兼任英力特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 | 2010年12月18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 | 衍生品投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 | 报告期内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交易 | 资类型 | 资金额 | 金额 | 购入金额 | 有) | 比例 | |||||||
PVC期货 | — | 否 | 套期保值 | 500 | 2020年01月08日 | 2020年09月30日 | 0 | 0 | 3,340.54 | 0 | 263.53 | 0.10% | 66.68 |
合计 | 500 | -- | -- | 0 | 0 | 3,340.54 | 0 | 263.53 | 0.10% | 66.68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公司进行PVC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1年08月29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1年09月16日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PVC的套期保值业务开仓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对可能出现的法律法规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现金流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有效控制;公司制订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规范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审核后的套保方案操作。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利用比率分析法对套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认为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非高度有效,故将该金融工具确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独立董事对公司PVC套期保值业务专项意见如下: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4.报告期内公司开展 PVC 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7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公司烧碱生产销售情况 | 无 |
2020年07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公司糊状树脂的产能及型号 | 无 |
2020年07月1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公司是否生产糊状树脂、能否用于医用手套,可否转产。 | 无 |
2020年07月1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公司树脂、糊树脂产能,售价情况。 | 无 |
2020年09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9月20日股东人数;公司三季报披露时间及业绩预告情况;公司检修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