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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肇庆市大旺高新区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收储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肇庆市大旺高新区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

收储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由政府收储公司位于肇庆市大旺高新区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

近日,公司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并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付的首期补偿款6355.355万元(大写:陆仟叁佰伍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元整),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主要条款

甲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高新区凤岗工业园北江大道西面,总面积114630.35平方米(折合171.94亩),用途为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目前该宗地建有宿舍2栋15层,建筑面积24293.9平方米,证号为粤(2020)肇庆大旺不动产第009515号。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退回全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结合乙方补偿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甲方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具体包括:(一)座落在肇庆高新区凤岗工业园北江大道西面,使用权面积为 114630.35平方米(折合171.94亩)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二)该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宿舍2栋15层,建筑面积24293.9平方米(不动产证号:粤[2020]肇庆大旺不动产第009515号)。

第二条 甲方应按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复同意的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12710.71万元(大写:壹亿贰仟柒佰壹拾万柒仟壹佰元整)进行补偿,其中土地价值5616.89万元,宿舍楼2栋15层价值7093.82万元。

第三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银行对公账号支付首期补偿款6355.355万元(大写:

陆仟叁佰伍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元整),尾款6355.355万元(大写:

陆仟叁佰伍拾伍万叁仟伍佰伍拾元整)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乙方确认收到甲方首期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土地收储税务政策的发票,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房屋过户等相关手续,完成过户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看守人员搬离工作。

第四条 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该宗土地使用权收回及房屋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和费用。评估费各自承担50%,具体金额以评估公司发票为准。

二、本次收储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此次土地等相关资产的收储事项符合公司规划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回笼现金,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土地等相关资产的收储补偿款6355.355万元人民币。本次收储补偿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根据土地等相关资产合同履约义务完成情况予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收储事项的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剩余款项的拨付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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