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风华高科与奈电科技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签署的债权债务处置协议,系根据增资合同相关约定,对剩余借款做出的还款计划安排等,并因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电科技”)增资扩股变更为公司参股公司后,借款余额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本次交易双方已对形成财务资助的借款偿还安排做了约定,奈电科技提供了资产抵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