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晓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晓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至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晓清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晓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晓清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李晓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经公司总经理章寒晖先生提名,聘任董威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威亚先生简历
董威亚,男,1991年4月出生,专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任伊博莱(北京)铝业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5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万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董威亚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