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第十三届董事会本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参加。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共同发表过以下独立意见:
时间 | 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4月29日 |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同意 | ||
追认关联交易 | 同意 |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同意 | ||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同意 | ||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同意 | ||
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
2021年6月29日 | / | 关于深交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8月26日 |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无违规担保,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
情况 | |||
2021年9月17日 | 第十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 同意 |
2021年11月26日 |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事项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以外,本人还利用其他时间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等信息。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和网络等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的运营动态,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2021年度,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我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履职期间无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
独立董事:何东平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