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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关于大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收到公司大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议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格力电器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完善格力电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作为格力电器单一第一大股东(持股15%),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具体提议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建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回购方式及规模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70元/股。

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格力电器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没有增持或减持格力电器股份的计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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