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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拟注销第三期回购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032,019 股)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余已回购股份仍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以上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回购股份情况

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第三期回购”),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021年5月3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

2021年9月9日,公司第三期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第三期回购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315,760,027股,成交总金额为14,999,985,072.3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第三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三期回购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032,019股)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余30%已回购股份仍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三期回购共回购股份315,760,027股,本次变更221,032,019股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15,730,878股变更为

5,794,698,859股(暂未考虑公司第二期已回购股份注销后的情况)。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回购注销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45,451,7750.76%045,451,7750.7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70,279,10399.24%221,032,0195,749,247,08499.22%
三、总股本6,015,730,878100.00%-5,794,698,859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第三期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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