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在公司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七人,其中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崔铭伟先生和独立董事姚颐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董事韦茜女士和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董事长曹红梅女士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选举张旺先生任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选举张旺先生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曹红梅女士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