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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洞口县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6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洞口县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洞口项目”或“项目”)。洞口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7,333.16万元,位于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高沙镇飞山村,占地面积约64.6亩。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为1,000吨/日,其中一期(本期)600吨/日(配置2条处理能力为30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一套12MW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垃圾21.9万吨,预留二期生活垃圾日处理规模400吨工程扩建场地。

洞口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由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注册资本金为11,2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暂定)

1. 名称: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住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3. 注册资本:11,200.00万元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类项目的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

(二)股权结构图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投资测算

根据《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股权投资报告》,洞口项目总投资为37,333.16万元,其中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资本金为11,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

按项目中标价格生活垃圾处理费56元/吨测算,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项目单位估算值
一、投资总额万元37,333.16
二、获取土地使用权后建设工期24
三、资金来源
3.1自有资金万元11,200.00

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天津泰达环保有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99.94%

0.06%

0.06%

100%

序号项目单位估算值
3.2银行贷款万元26,133.16
四、经营成本万元
4.1年总成本万元3,428.48
4.2单位总成本元/吨156.55
五、经营收入万元/年5,675.33
5.1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万元/年1,156.98
5.2售电收入万元/年4,024.44
六、利润
6.1年均利润总额万元2,185.08
6.2年均净利润万元1,691.95
七、主要财务指标
7.1项目投资(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7.76
静态投资回收期12.74
7.2自有资金(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9.47
静态投资回收期15.10

综上,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且风险可控。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泰达环保拟与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洞口住建局”)签署《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各方

甲方: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洞口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 洞口项目按PPP模式运作实施,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通过对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证垃圾焚烧处理安全,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政府主管部门根据适用法律和合同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管、核定并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2. 本项目总规模为1,000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600吨/日,二期规模400吨/日。本项目的厂址拟选在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高沙镇飞山村,用地规模暂定为约64.6亩。 3. 本项目合同期为自甲方向项目公司交付项目建设用地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2年)。

4.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7,333.16万元。

5. 本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征地拆迁费用和土地报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计入项目总投资。乙方在签署合同后的30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将上述费用拨付至甲方指定单位账户(或按甲方书面要求与第三方直接结算)。

6. 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56元/吨。

最终以正式签署的《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为准。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旨在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生态环保产业全国布局。如项目能顺利投产,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提升行业竞争力,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由泰达环保及项目公司投资,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如顺利投产将对增加公司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规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股权投资报告》

(三)《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合同》(拟签)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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