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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承德泰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承德泰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泰达新能源”)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承德泰达新能源是为了开发建设平泉秸秆发电项目而设立,成立后相关项目无法按计划开发,目前亦无业务和人员,故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截至清算时点2022年3月31日,承德泰达新能源资产总额0.53万元,负债总额835.99万元,净资产为-835.46万元,无剩余资产可供清偿和分配。本次注销会使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但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该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关于处置佳安里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出售持有的坐落于红桥区南仓道北佳安里2号楼3门的411-415房产及511-515的两套房产,两套房产的建筑面积共计179.92平方米,评估价值(不含税)分别为106.68万元和104.60万元,转让底价分别为115万元和112万元,较备案后的评估值增值分别为7.80%和7.07%。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转让底价不低于标的资产经评估备案评估值90%的情况下,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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