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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城市环境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推进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城市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城市环境”)增加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其中400万元以公司对泰达城市环境的债权转为注册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的形式进行注资,增资完成后泰达城市环境的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对公司巩固生态环保板块区域布局,落实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拟申请发行境外债券。债券类型为境外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以发行时为准,债券期限364天,融资成本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确定,利息支付方式为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增信方式为信用发行或金融机构提供备用信用证支持。募集资金用途为一般性公司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等,由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全球协调人。

董事会认为,本次境外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意本次发行境外债券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公司实际、市场情况和监管政策,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策略,修订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各中介机构的委任、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增信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等。

2.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书,并办理境外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签署所有必要的与本次发行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券发行一切相关事宜。

3. 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发行成功后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外债登记备案,最终以通过备案的方案为准。

(四)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和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资产负债率无明显提升,同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公司实际、市场情况和监管政策,制定和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策略,修订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

式、债券品种、证券服务机构的委任、发行时间、每期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增信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等。

2.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书,并办理公司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手续,签署所有必要的与本次发行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券发行一切相关事宜。

3. 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经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关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贾晋平先生、管学斌先生、崔铭伟先生和韦茜女士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认为,对于控股股东本次提供的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亦不需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与之相关的其他安排,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此项担保有助于公司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发行成本,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4)。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次董事会议案四《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5)。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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