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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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6,180.1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53。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