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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3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已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我们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组织架构;2)发展战略;3)人力资源;4)社会责任;5)企业文化;6)营运资金;7)采购业务;8)资产管理;9)销售业务;10)筹资活动;11)长期股权投资;12)财务报告;13)全面预算;14)合同管理;15)研究开发;16)信息系统。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 资金活动:1)所有资金活动行为符合国家/国际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被挪用、转移、侵占、盗窃;3)加强资金链安全管理,防止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的经济损失;4)保证资金核算真实、准确、完整,账务处理及时;5)保持生产经营各环节资金供求的动态平衡;6)提高货币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控制措施:1)制定资金活动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明确资金业务活动过程中各环节工作程序、控制措施和方法;根据资金活动具体内容,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资金业务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事项、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应根据资金业务活动的不同,建立不

相容岗位。2)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核实所有入账资金并及时存入指定账户,严禁坐支现金、白条抵库、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授权批准要求,严格履行资金支付业务。3)票据的使用在统筹安排公司整体资金信贷规模和确保现金流量合理水平下使用;票据管理由专人负责;按照公司销售政策的规定,区别出票银行或客户的信用风险收取承兑汇票;办理票据贴现业务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做好票据的登记、盘点工作。4)根据公司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需求计划与筹融资建议,对公司的资金预算进行总体平衡,研究确定年度筹融资计划,按规定权限报批后执行;充分考虑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资本资产结构、偿付能力等因素制定年度筹融资方案的框架,并以整体融资方案框架为指导开展筹融资行为的初期准备。经初期准备后筛选确定成熟的筹融资行为编制筹融资方案;根据批准的筹融资方案,与银行或中介机构商议筹融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条款,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筹融资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严格按照筹融资方案的预定用途使用筹集的资金,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资金总额、已用数额、更改原因,并进行可行性分析。资金用途的更新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以执行审批,并按有关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披露。

2. 采购与付款:1)供应商评估与选择、供应商评价、供应商信息更新、供应商信用额度管理;2)供应商发票、应付款项、付款申请及记录、质保金支付、与供应商的对账、预付款与定金管理;3)业务外包方案制定、承包商选择、外包合同签订、业务外包过程管理、项目验收、财务核算、外包业务的分析与考核等环节的控制。

控制措施:1)按照公司制定的供应商选择及评估程序,对新增供应商资质、信誉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物资或劳务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信用风险进行管理,有效降低信用风险给公司带来的损失。2)严格审查采购发票等票据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判断采购款项是否确实应予支付;财务部门发票校验人员对有关采购订单、入库单、供应商发票进行三单

匹配,进行真实、合规性的审核,正确、及时地按规定进行发票校验过账,生成应付款项,记账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采购部门与财务部门应跟踪供应商履约情况,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重大问题应向适当管理层报告;3)严格按照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制定具体业务外包实施方案。

3. 销售与收款:1)客户信用方式的选择、信用审批、信用跟踪及监控、客户信息档案定期评估及核对、客户服务;经销商的选择、日常监控及评价;2)销售报表、收入确认、销售核对、销售退回;3)销售发票开具,应收账款确认、对账、账龄分析、催收、款项收回、坏账计提、冲销。

控制措施:1)明确现货与赊销等销售方式的选择与评估标准;对于新开发的客户进行信用评审,依据其资质及诚信度确定授信额度,提交适当管理层审;充分利用信用保险、抵押、质押、担保、留置、定金等债权保障措施,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管理,有效降低信用风险给公司带来的损失。2)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核对,确保销售记录与实际销售数量一致,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销售方式,对销售价格及数量等信息进行审核,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并作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须经独立于会计凭证制作的人员进行复核;销售退回应报相关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办理,退回货物需要检验的,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计量)后入库。3)依据销售通知单等有关凭据开具发票,并加盖印章;财务部门组织业务部门定期对账,并取得对方书面确认依据(询证函须签字或盖章);定期编制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并由业务部门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分析,形成应收账款分析报告,经适当管理层审批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根据账龄及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按照公司内部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须经适当管理层审核。

4.人力资源管理: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授权审批以及职责分离;2)关键岗位的选拔、配置、任用和管理;3)人员编制管理和岗位说明书管理;4)人力资源规划、聘任和选拔、岗位变动、培训、劳动用工管理。

控制措施:1)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各业务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按照人才引进与开发、员工离职、薪酬管理、员工信息文档管理等环节,明确不相容岗位,不相容岗位应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2)根据干部竞争性选拔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司统一部署,进行关键岗位的选拔、配置和管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实施公司关键岗位后备人才的选拔、储备、培养和管理。3)各用人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合理规划人员编制,由相关或上级用人部门进行核定或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分析,按照相关任职资格要求撰写岗位说明书。4)公司应该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对未来人力资源数量、结构和素质等进行分析,以指导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政策,进而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应定期(至少每年)对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缺陷和不足,完善人力资源政策,促进公司整体团队充满生机和活力;针对非关键岗位的聘任,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或单位的用人需求进行招聘,招聘结果报相关管理层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依法与所有的员工及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岗位性质有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的员工,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保密期限和竞业限制条款,并应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试用机制,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考察,评定人员应客观公正填写试用期鉴定表,经相关管理层审核通过的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并审核备案;人员晋升、降级、调动等申请需经过适当负责人审批后,及时下发正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的预算情况、实际经营以及员工职业发展要求等建立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及预算,按相关权限提交适当管理层审核;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任务,形成培训记录,并通过各种方式收集信息对培训效果进行书面评价,并报适当机构审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等,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和认定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评价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控制措施、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为: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为: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5%;

b.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0%;

c. 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 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5%;

b.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0%;

c.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b.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c. 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为: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为:

(1)重大缺陷:损失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2)重要缺陷:损失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万元;

(3)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因此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仍将继续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管,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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