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5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另一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富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富田”)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900万元,全资子公司昆明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中富”)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明富田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4月17日
3、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67号
4、法定代表人:张海滨
5、注册资本:14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饮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昆明富田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54,851,711.00 | 23,798,336.89 |
负债总额 | 49,269,780.85 | 16,532,479.25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49,269,780.85 | 16,532,479.25 |
净资产 | 5,581,930.15 | 7,265,857.64 |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5,379,820.91 | 12,443,033.08 |
利润总额 | 1,904,331.39 | 1,836,133.33 |
净利润 | 2,081,906.39 | 1,683,927.49 |
9、被担保人昆明富田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明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3、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67号
4、法定代表人:张海滨
5、注册资本:5760.156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食品用塑料容器、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昆明中富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8,857,659.24 | 66,279,055.80 |
负债总额 | 1,989,554.67 | 29,912,043.14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526,451.56 | 28,448,940.03 |
净资产 | 36,868,104.57 | 36,367,012.66 |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9月 |
营业收入 | 994,031.28 | 607,268.41 |
利润总额 | -768,110.57 | -501,091.91 |
净利润 | -768,110.57 | -501,091.91 |
9、昆明中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序号 | 抵押物名称 | 权属证书编号 | 面积(㎡) |
1 | 昆明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建筑物 | 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0122623号 | 5283 |
2 | 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0431149号 | 4808 | |
3 | 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0712143号 | 3977.4 |
截至 2020年9月30日,上述不动产账面价值406.61万元;根据评估机构
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不动产评估价值为 5908.73 万元。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房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900万元;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三年。全资子公司昆明中富以名下不动产为全资子公司昆明富田贷款9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三年,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提请董事会授权昆明富田法定代表人代表昆明富田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提请董事会授权昆明中富法定代表人代表昆明中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昆明中富和昆明富田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另一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名下不动产为另一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生产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发展,为全资子公司运营提供积极的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1,4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