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办理 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超达投资将其分别原质押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的2,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4,389,055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登记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超达投资 | 第一大股东 | 2,250,000 | 2014-10-08 | 2019-01-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 | 5.91 |
超达投资 | 第一大股东 | 4,389,055 | 2017-06-20 | 2019-01-0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1.54 |
二、股东股份本次 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年1月11日,超达投资将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质押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支行,为其自身及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登记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超达投资 | 第一大股东 | 6,639,055 | 2019-01-11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支行 | 17.45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其中合计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