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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60号”文《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397,971股。本次发行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每股45.68元。截止2016年4月27日,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85,695股,募集资金总额1,771,730,547.60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800,10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930,440.9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7-00009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556,813,448.60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244,389,879.25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另外,截止2016年度末,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1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15,781,068.98元以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5,357,703.00元和银行手续费支出684.2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7,255,080.15元,均为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7-00001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650,904,138.61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207,717,587.21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度末,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6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26,639,455.59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230,769.34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0,383.5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210,782.88元。上述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8]第7-00015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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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01,146,345.1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608,863,932.32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8年度末,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名称、期限及余额如下: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余额(万元)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式) | 2018年9月27日 | 2019年2月28日 | 10,000.00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阳光城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0天 | 2018年11月8日 | 2019年2月6日 | 5,000.00 |
合 计 | 15,000.00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461,404.31元。本年度账户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16,938,876.7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468,507.2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0,417.4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于2016年5月16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开设了三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此外,负责实施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亦与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账号:
221000690010414000164)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约定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该部分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经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三方协商,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立的“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里的剩余资金全部更换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阳光城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并于2017年9月25日将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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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注销,将原专项存储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共计255,321,704.63元全部存储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阳光城支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阳光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及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审议本次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2018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益金额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阳光城支行 | 20,000.00 | 2017年9月30日 | 2018年1月29日 | 291.72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阳光城支行 | 3,000.00 | 2017年9月30日 | 2018年1月29日 | 43.76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 20,000.00 | 2017年12月21日 | 2018年3月21日 | 233.75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 13,000.00 | 2017年12月21日 | 2018年3月21日 | 151.94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阳光城支行 | 18,000.00 | 2018年1月31日 | 2018年5月3日 | 199.63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 20,000.00 | 2018年3月22日 | 2018年6月22日 | 241.97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 4,000.00 | 2018年3月22日 | 2018年6月22日 | 48.40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阳光城支行 | 16,000.00 | 2018年5月7日 | 2018年8月6日 | 183.50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 17,000.00 | 2018年6月25日 | 2018年9月26日 | 19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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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益金额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阳光城支行 | 9,000.00 | 2018年8月8日 | 2018年11月6日 | 104.30 |
合 计 | 1,693.89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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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4,293.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114.6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886.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14,229.59 | 31,827.37 | 79.57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新产品研发投入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25,885.04 | 73,943.23 | 92.4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4,293.04 | 54,293.04 | - | 55,115.79 | 101.5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4,293.04 | 174,293.04 | 40,114.63 | 160,886.3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7年度,综合两家子公司长春百益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爱德万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研发进度,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及2017年6月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公司原定使用本次配股募集部分资金对上述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变更为提供借款。上述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8]第7-00015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年4月30日至2016年4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4,438.99万元,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6]第7-00020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46.14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多于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822.75万元,系因补充流动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配股专户的2016年度至2017年度理财利息收入及银行利息收入。 |
注: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议案》,受药品生产批件以及研发及新药技术审评等原因,决定将项目中的鼻喷减毒流感疫苗车间、新型狂犬疫苗分包装车间以及新型百白破联合疫苗车间投产时间分别延期至2019年9月、2020年12月以及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