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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以电话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7月22日14:0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张玉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毛志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董事长马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创新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的化学药品产品线,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产品布局,公司决定在吉林省长春市投资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预计8.3亿元人民币,项目采取设立新公司方式负责实施,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创新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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