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杨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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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5,345,426,983.56 0.00 679,940,347.46 68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34,997,945.45 0.00 570,238,880.72 747.8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08,336,527.62 183.42% 655,635,119.35 9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203,900.17 48,993.37% 136,727,731.15 39,520.6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1,972,019.80 32,628.61% 121,997,004.13 2,930.5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60,548,313.27 2,012.6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51 23,690.44% 0.2422 20,287.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51 23,690.44% 0.2422 20,287.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1% 30,452.18% 13.08% 21,899.4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0,688.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503,799.02 政府补贴收入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987.1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74,736.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01,7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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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662.30
合计 14,730,727.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205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锦州恒越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1% 137,946,879 137,946,879 质押 83,662,447
限公司
西藏朝阳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0% 132,880,000 132,880,000 质押 132,000,000
限公司
北京浩泽嘉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0% 79,000,000 79,000,000 质押 65,877,894
资有限公司
成都市川宏燃料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9% 68,000,000 68,000,000 质押 68,000,000
有限公司
安徽京马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63,028,366 63,028,366 质押 63,000,000
限公司
广西索芙特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6.27% 52,730,170 质押 42,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谷欣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6% 40,000,000 40,000,000 质押 40,000,000
限公司
江阴浩然明达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1% 32,000,000 32,000,000
伙)
大业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大业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6% 13,990,499
托证券投资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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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
前海开源基金-
浦发银行-厦门
国际信托-厦门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 13,800,000
信托-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730,170 人民币普通股 52,730,170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业信
13,990,499 人民币普通股 13,990,499
托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厦门国
际信托-厦门信托-集合资金信 13,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00,000
托计划
聂宗道 5,804,586 人民币普通股 5,804,58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5,700,013 人民币普通股 5,700,0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5,204,291 人民币普通股 5,204,291
金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
4,800,037 人民币普通股 4,800,03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庄伟雄 4,247,591 人民币普通股 4,247,591
全国社保基金一 一八组合 3,152,525 人民币普通股 3,152,5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金
公司上述股东中,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和张桂珍合计持有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的股份、梁国坚持有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51%的股份,因此,广西索芙特科技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份有限公司与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
说明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聂宗道期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5,804,586 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票 4,562,000 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1,242,586 股。股东庄伟雄期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247,591 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股票 4,247,59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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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报告期末,股东锦州恒越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累计59,138,586股。初始交易
日为2016 年 5 月 4 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 年 4 月 29 日。股东锦州恒越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股份累计为 24,523,861股。初始交易日为2016 年 7月 22 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 年7月22 日。截止报告期末,锦州
恒越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7,946,8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累计为
83,662,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5%)。
2.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朝阳投资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累计132,000,000股。初始交易日
为2016 年 5 月 4 日 ,购回交易日为2019 年 4 月 17 日。截止报告期末,朝阳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2,88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0%),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累计为 132,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5.70%)。
3.截止报告期末,股东川宏燃料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累计64,800,000股。初始交易日
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 6 月 28 日。股东川宏燃料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股份累计3,200,000股。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7 月 6 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 7 月 6 日。截止报告期末,川宏燃料
6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累计6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
4.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浩泽嘉业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累计股份为15,000,000股,初始交易日为
2016年9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9月25日。股东浩泽嘉业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累计
股份为50,877,894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4月9日。浩泽嘉业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累计为65,877,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3%)。
5.截止报告期末,股东京马投资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累计股份为41,000,000股,初始交易
日为2016年7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27日。股东京马投资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累
计股份为22,000,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1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8月19日。京马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3,028,3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累计为6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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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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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6年9月14号,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6年9月14日为授予日,以 11.84/股的价格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4119.7551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2016 年第三次临 2016 年 08 月 24 日 2016-065
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
2016 年 09 月 19 日 2016-080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天
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 2016 年 09 月 19 日 2016-084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
东广西索芙
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4 日承诺:(1)
如果计划未
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
广西索芙特 竞价系统出
2008 年 11 月 至承诺内容 正在正常履
股改承诺 科技股份有 其他承诺 售所持解除
04 日 履行完毕。 行。
限公司 限售流通股,
并于第一笔
减持起六个
月内减持数
量达到 5%及
以上的,该公
司将于第一
次减持前两
个交易日内
通过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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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披露
提示性公告。
(2)该公司
已知悉并将
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解除
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
意见》等有关
规定。如果预
计未来一个
月内公开出
售解除限售
存量股份的
数量超过上
市公司总股
本 1%时,该
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转让
所持股份,并
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
终止事项的
不进行重大
索芙特股份 公告,公司承 2014 年 10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承 6 个月 已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诺自本公告 28 日
诺
披露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
项。
本次非公开
锦州恒越投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发行完毕后, 36 个月
资有限公司 诺 07 日 行中
锦州恒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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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有限公司
认购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毕后,
西藏朝阳投
资有限公司
西藏朝阳投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认购的股份 36 个月
资有限公司 诺 07 日 行中
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毕后,
北京浩泽嘉
北京浩泽嘉 业投资有限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业投资有限 公司认购的 36 个月
诺 07 日 行中
公司 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毕后,
成都市川宏
成都市川宏 燃料有限公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燃料有限公 司认购的股 36 个月
诺 07 日 行中
司 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毕后,
安徽京马投
资有限公司
安徽京马投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认购的股份 36 个月
资有限公司 诺 07 日 行中
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上海谷欣投 股份限售承 本次非公开 2016 年 04 月 36 个月 正在正常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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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有限公司 诺 发行完毕后, 07 日 行中
上海谷欣投
资有限公司
认购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毕后,
江阴浩然明
达投资中心
江阴浩然明
股份限售承 (有限合伙)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达投资中心 36 个月
诺 认购的股份 07 日 行中
(有限合伙)
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喀什睿康股
权投资有限
公司作为业
绩承诺方承 杭州天夏科
诺:杭州天夏 技集团有限
科技集团有 公司 2015 年
限公司 2015 实现的净利
年、2016 年和 润数略高于
2017 年实现 喀什睿康股
的经审计的 权投资有限
喀什睿康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