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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电: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转债代码:127007 转债简称:湖广转债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1月30日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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