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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3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8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9月2日下午14时30分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2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王议农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现场出席与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5,775,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7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9,86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7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5,913,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6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543,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涛、张一鹏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3)本次交易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计、评估基准日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交割日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债权债务承担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人员安置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标的资产的权属转移和违约责任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决议有效期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及估值报告的议案>》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此项议案为295,77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541,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8%;反对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2%;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涛、张一鹏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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