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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2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25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79.4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881.2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7.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俊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俊领投资”)拟接受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提供的8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深圳市俊领投资100%股权质押,斯比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比泰电子”)100%股权质押,天安地产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地产投资”)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俊领投资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俊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2年3月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陈春生;

(五)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人民南路天安国际大厦C座10楼;

(六)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脑设备的购销;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50%股权的子公司天安地产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公司持有50%股权的子公司上海天颐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方明志持有其5%股权。

深圳市俊领投资发展为47.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市俊领投资发展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41,217.22143,375.53
负债总额146,703.61148,946.51
长期借款00
流动负债146,703.54148,947.51
净资产-5,485.39-5,571.97
2018年1-12月2019年1-6月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800.48-86.58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47.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俊领投资拟接受建信信托提供的8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深圳市俊领投资100%股权质押,斯比泰电子100%股权质押,天安地产投资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俊领投资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深圳市俊领投资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深圳市俊领投资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深圳市俊领投资100%股权质押,斯比泰电子100%股权质押,天安地产投资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俊领投资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深圳市俊领投资为公司持有47.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深圳市俊领投资100%股权质押,斯比泰电子100%股权质押,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俊领投资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24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70.3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79.4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39.20%。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7.54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1.2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3.52%。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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