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前报送关注函的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关注函涉及到的问题逐项讨论落实。由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为做好回复工作,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于2021年2月2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