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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3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调整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时间及范围,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内控程序健全,本次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事项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余应敏 段东辉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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