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智度股份股票代码:0006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4-14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6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附表 ...... 2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智度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度德普 | 指 | 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智度集团 | 指 | 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
拉萨智恒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
智度德正 | 指 | 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4-14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孙静注册资本:416,181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110113318376753K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 孙静 | 女 | 中国 | 北京 | 无 |
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智度集团,智度集团的唯一股东为智度德正。智度德正的股东中,吴红心先生持股比例23%、陆宏达先生持股比例22.50%、赵立仁先生持股比例22.50%,三人持股比例接近,智度德正任何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持有的智度德正表决权单独决定智度德正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及执行董事的任命,智度德正各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的安排,不存在共同控制的情形,故智度德正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法定代表人:陆宏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8日
营业期限:2014年07月18日 至 2044年07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976865722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经济贸易咨询;新能源产品的研发、销售、水资源开发、利用;网络工程、系统集成;网络技术、信息科技的研发、推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民族文化的传承、推广、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办公设备的销售、维修;工程机械的销售、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陆宏达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三、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法定代表人:兰佳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6日营业期限:2015年01月26日至 2035年1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21410553Q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从事期货、证券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商务咨询、市场营销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兰佳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度德普持有上市公司236,003,431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9%;智度集团是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普通合伙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3,088,5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1%;智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拉萨智恒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245,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4%。
综上,智度德普、智度集团、拉萨智恒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股份341,337,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7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智度国光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直接和间接拥有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2045.SZ)140,504,745股股份的权益,占其总股本的
29.997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其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22-053),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度德普原持有公司股份299,828,852股,占公司总股本23.49%,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后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1月10日-2023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530,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度德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604,0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股东减持系股东基于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度德普为基金,有基金退出的需求,且其减持比例严格遵守深交所相关规则,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度德普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变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智度股份405,163,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276,506,972股的比例为
31.74%。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3,825,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41,337,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74%。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变动股数 (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智度德普 | 大宗交易 | 2022年12月 | 4.69 | 1,876,000 | 0.15% |
智度德普 | 集中竞价 | 2023年1月 | 5.52 | 7,816,000 | 0.61% |
智度德普 | 大宗交易 | 2023年1月 | 4.83 | 3,425,600 | 0.27% |
智度德普 | 大宗交易 | 2023年2月 | 5.51 | 19,454,798 | 1.52% |
智度德普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 | 6.11 | 4,949,000 | 0.39% |
智度德普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 | 5.92 | 2,610,000 | 0.20% |
智度德普 | 集中竞价 | 2023年4月 | 6.55 | 3,160,000 | 0.25% |
智度德普 | 大宗交易 | 2023年4月 | 6.07 | 350,000 | 0.03% |
智度德普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 | 7.00 | 4,230,223 | 0.33% |
智度德普 | 大宗交易 | 2023年5月 | 6.06 | 15,505,000 | 1.21% |
智度德普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 | 7.53 | 448,800 | 0.04%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
智度德普 | 合计 | 299,828,852 | 23.49 | 236,003,431 | 18.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99,828,852 | 23.49 | 236,003,431 | 18.49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0 | |
智度集团 | 合计 | 83,088,573 | 6.51 | 83,088,573 | 6.51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3,088,573 | 6.51 | 83,088,573 | 6.51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0 | |
拉萨智恒 | 合计 | 22,245,967 | 1.74 | 22,245,967 | 1.74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2,245,967 | 1.74 | 22,245,967 | 1.74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0 | |
总计 | 合计 | 405,163,392 | 31.74 | 341,337,971 | 26.74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05,163,392 | 31.74 | 341,337,971 | 26.74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0 |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孙静签署日期:2023年6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陆宏达签署日期:2023年6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兰佳签署日期:2023年6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州市 |
股票简称 | 智度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67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4-142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前持股数量:405,163,392 持股比例:31.7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63,825,421 变动比例:5%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6月5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孙静签署日期:2023年6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陆宏达签署日期:2023年6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兰佳签署日期: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