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信投资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武信投资控股 | 是 | 100,000,000 | 100% | 28.06% | 2020.01.10 | 2023.01.09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
合计 | -- | 100,000,000 | 100% | 28.06% | --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武信投资控股 | 100,000,000 | 28.06% | 100,000,000 | 100% | 28.06% |
合计 | 100,000,000 | 28.06% | 100,000,000 | 100% | 28.06% |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原因是: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因合同纠纷案,将武信投资控股起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详
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目前该诉讼事项尚未了结,双方亦暂未能达成一致,故友谊集团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武信投资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进行了冻结。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武信投资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6%)以3.6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目前武信投资控股计划通过申请可售性冻结或保全物置换等手段,尽力促使此次交易的继续推进,但上述股份冻结可能导致此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票无法过户登记,或过户登记时间晚于预期的风险。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股票冻结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