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2019年12月31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1、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1、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本次《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项目,明确或修订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
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列报内容。对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用于反映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用于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 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2)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 利润表: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表示)”;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
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
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85,094,124.56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77,145,108.53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86,009,724.97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74,499,805.9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57,889,687.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69,125,832.68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550,177,065.22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548,698,451.8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48,389,687.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59,407,689.53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账款 | 185,094,124.56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7,949,016.03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77,145,108.53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其他应收款 | 186,009,724.97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11,509,918.98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74,499,805.99 |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57,889,687.88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7,889,687.88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57,889,687.88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11,236,144.8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69,125,832.68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其他应收款 | 550,177,065.22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1,478,613.41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48,698,451.81 |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48,389,687.88 | |||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8,389,687.88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48,389,687.88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11,018,001.65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9,407,689.53 |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