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