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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6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5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与信达资产及信达证券三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尚需三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三方具体落实的专项合作项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信达资产此前收购博源集团全部违约债券30亿元。博源集团以其持有的伊化矿业29.96%股权,已抵偿信达资产所持违约债券形成的债务28.61亿元。

3、信达资产拟以战略投资目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博源集团持有的远兴能源20,000万股股份,转让完成后,信达资产收购博源集团的违约债券形成的债务将全部处理完毕。

4、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远兴能源”)于2019年7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博源集团”)通知,博源集团于2019年7月24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简称“信达资产”)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证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协议各方介绍

1、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法定代表人:戴连荣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年4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761060593A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04年4月8日至2034年4月7日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博源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354,792,99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4.52%)。

2、乙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负责人:白玉国

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720191503R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营业期限:2001年3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财产保险(有效期至2017年4月28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总公司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3、丙方基本情况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志刚注册资本:256,87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年9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967A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营业期限:2007年9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9.33%。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丙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1、各方在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2、各方一致同意彼此视对方为重要合作伙伴,并承诺创造条件和便利,在各个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以巩固和扩大各方在各自领域中的优势。

3、各方承诺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为实现各方共赢,促进各方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稳定、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三)合作内容

1、信达资产自2017年11月以来,收购博源集团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全部违约债券30亿元,2019年6月28日,博源集团以其持有的内蒙古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伊化矿业”)29.96%股权,已抵偿信达资产所持违约债券形成的债务28.61亿元。

2、信达资产拟以战略投资目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博源集团持有的远兴能源20,000万股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信达资产收购博源集团的违约债券形成的债务将全部处理完毕。

3、各方在上述合作的基础上,拟进一步合作的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性投融资服务;

(2)共同拓展、储备符合各方发展战略的优质项目和资源;

(3)在条件具备时,乙方通过增资或受让等方式,战略性持有或增持甲方或其子公司股权;

(4)资产整合、重组服务;

(5)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服务;

(6)资产、资金管理业务;

(7)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合作项目。

(四)沟通机制

各方高度重视信息沟通,项目团队以及决策层不定期会晤,保持及时有效沟通,以交换从各自渠道获悉的经济、产业和政策信息,挖掘“各方共赢”的合作机会,探讨合作内容,形成合作方案。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生效。协议有效期为3年,协议到期后如各方无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博源集团与信达资产开展战略合作,通过以伊化矿业29.96%股权抵债以及协议转让上市公司20,000万股份的方式,将30亿元违约债券形成的债务全部处理完毕,同时信达资产将成为远兴能源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利于上市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和融资功能的更好发挥。

2、博源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6%)协议转让给信达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3、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与信达资产及信达证券三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尚需三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三方具体落实的专项合作项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博源集团与信达资产及信达证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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