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