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现有营业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化工产品及其原料的生产、销售,化学矿开采,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兼营:机械设备及配件储运、代购代销;经营方式:开采、生产、销售、代购代销。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化学矿开采;化工产品及其原料的生产、销售,煤炭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矿山机械销售;劳务派遣服务。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