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吴爱国、梁润彪、丁喜梅、彭丽、韩俊琴、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孙朝晖、戴继锋、张世潮。独立董事隋景祥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韩俊琴女士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BT总承包合同部分条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孙朝晖、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BT总承包合同部分条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