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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3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情况概述

(一)注销基本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拟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兴江山”)进行清算注销。

(二)注销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二、远兴江山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6664084462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李占荣

6.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年8月21日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二甲基甲酰胺、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液氨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5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及

能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9.股东持股情况:远兴江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1年8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9,279.3027,496.06
负债总额60,206.4660,176.62
净资产-30,927.16-32,680.56
项目2020年度(经审计)2021年1-8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8.040
利润总额-2,773.37-1,753.40
净利润-2,773.37-1,753.40

三、清算注销方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销远兴江山的工作计划如下:

1.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2.聘请中介机构对清算企业的财务、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审计,编写清算报告。

3.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工商、税务的注销工作。

四、清算注销的原因

1.远兴江山于2007年8月注册成立,2010年底远兴江山年产10万吨二甲基甲酰胺(DMF)项目装置建成,是一家以甲醇、煤、驰放气为主要原料生产二甲基甲酰胺的化工企业。2014年10月起受产品价格、成本、原料和环保等因素影响停车至今。

根据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0﹞1323号)和2021年3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信厅 能源局印发的《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通知的有关要求,长时间停产企业复产需重新申请能耗指标,能耗审批成为远兴江山复产的最大难题。

2.2021年6月,公司委托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对远兴江山生产装置进行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工程公司就此事项出具《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认为:“远兴江山公司10万吨/年DMF生产装置长期停产,因原料价格和供应受限、工艺设备老化落后、成本高,产品无竞争优势;国家现行的安全、节能、环保政策对该装置的复产造成很大约束。同时恢复生产须进行必要的更新、技改、修复工作,费用较高,目前已不具备大量投入进行升级改造的价值。”

《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针对远兴江山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结论为:

“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DMF生产装置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和恢复生产已经不具有可行性,建议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尽早妥善处置该装置资产。”

五、远兴江山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1.远兴江山注销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2.远兴江山注销将使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预评估结果,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2.7亿元(最终以远兴江山清算注销的数据为准),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3.远兴江山注销事项有利于公司有效减亏控亏,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授权办理本次清算注销相关事项

为保证本次清算注销相关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远兴江山的清算、注销公司登记手续以及相关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清算注销完成后,远兴江山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有效减亏控亏,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清算注销远兴江山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八届十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清算注销所涉及的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预评估结果说明》;

5.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

6.关于《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可行性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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