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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在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未履行程序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于2020年5月30日发布了《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于2020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于2020年7月3日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对公司未履行程序担保事项进行了说明。

2020年5月29日,公司收到天浩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其豁免公司的担保责任并承诺不再追究公司的担保责任,同时承诺7日内撤回仲裁申请。截至本意见出具日,仲裁院对2020年6月12日天浩投资提交的《变更仲裁主体和仲裁请求申请书》、2020年6月28日天浩投资提交的《关于撤回“变更仲裁主体和仲裁请求申请书”的申请》尚未作出裁定。目前该案已于2020年8月6日开庭审理,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案件尚未裁决。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我们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强合规学习,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2、2020年上半年公司对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华讯科技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3 亿元(敞口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2 亿元)。公司拟以孙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不动产权编号为川(2018)郫都区不动产权第 0007453 号)为华讯科技上述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期限一年。华讯科技实际从上述渤海银行取得融资金额1380万美元。

2020年1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拟向渤海银行申请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不超过折合美元1360万元,具体按照银行下发资金当日汇率计算),因渤海银行要求上述授信额度需有物业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经协商,基于华讯科技在长期支持公司的发展,本着共同发展、互助互利的原则,公司拟以孙公司成都天谷房产(川(2019)郫都区不动产权第0078672号)为华讯科技上述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期限一年。由于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涉及的对华讯科技提供的总额度为3亿元的担保事项未解除,上述担保最终未生效。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司为华讯科技提供的担保出现逾期,逾期担保金额为美元1,380万元。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就上述华讯科技债务逾期事项起诉华讯科技及公司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0年上半年无新增对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担保。

我们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华讯科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如后续诉讼结果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抵消华讯科技提供反担保涉及的华讯科技对公司的财务资助款。

独立董事:唐安、胡谋、张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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