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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1、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2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截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股票已交易2个交易日,剩余13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2条、第9.8.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日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2020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新增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该等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2条、第9.8.4条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

一、公司未履行程序担保的情况

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借款本金或涉案金额(万元)担保时间担保责任是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披露情况
公司、华讯科技、华讯投资朗奇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天浩投资有限公司根据(2019)深国仲涉外裁731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金额合计为50,236.78万元,公司就朗奇科技不能清偿债权数额的二分之一承担责任。2018/10/31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3月19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于2020年5月30日发布《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于2021年1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2021年1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于2021年2月27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于2021年3月19日发布《关
2022-014);于2022年2月24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华讯投资、惠研创、吴光胜、冯军正、项俊晖华讯科技叶瑞林5,000.002019/9/27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关于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2020-156);于2021年1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于2021年2月27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8);于2021年3月19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华讯投资、公司、楚轩实业、麟和贸易、吴光胜、沈姝利华讯科技民生金租92,023.49(注1)2017/11/3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关于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2020-156);于2021年1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2021年1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于2021年2月27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于2021年3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关
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河北华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华讯科技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208.672019/8/27抵押担保2021年4月30日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

注1:该金额为2020年12月31日收到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津03民初688号《民事调解书》中华讯科技对民生金租债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违规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0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47.2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4.69%;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10.06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10.06亿元。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天浩投资与华讯科技合同纠纷案涉及担保事项

1、公司及华讯科技此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2019)深国仲涉外裁 7319 号《裁决书》裁决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2021年3月4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涉及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于2021年3月19日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此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上述《裁决书》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

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2、此前已冻结的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投资”)银行存款5,522.20万元、已冻结的华讯科技银行存款1,618.07万元合计金额7,140.27万元已于2020年12月31日被划扣至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其中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划扣华讯投资银行存款5,522.20万元已于2021年6月转入华讯投资管理人账户。

3、根据公司2020年12月7日收到的华讯科技发来的《承诺函》,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通知书》(2019)粤03财保167号,天浩投资在仲裁过程中,已申请了诉讼保全。如最终法院裁定进入强制执行,将以华讯科技及华讯投资被首封的估算价值总额为488,734,851.14元资产用于偿还债权人债务,其中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将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债务,并同意配合债权人将查封、冻结的184套房产通过拍卖、变卖或折让,偿还债务。同时承诺如因与天浩投资相关仲裁案件导致需上市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的,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将优先以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进行抵扣,或者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此外,天浩投资首封的资产还有:(1)冻结华讯投资所持有的华讯科技3.3199%的股权;(2)冻结华讯科技所持华讯投资100%股权;(3)冻结华讯科技所持深圳市无牙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56%的股权。以上均为首封。上述三家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分别为85.98亿元、0.18亿元、

0.46亿元(均未经审计),以上均可以作为偿还债权人债务的资产。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华讯科技发来落款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申6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前海田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退 公告编号:2022-06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华讯投资重整受理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华讯投资的相关执行程序将中止,天浩投资仲裁案债权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法规进行债权申报并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受偿。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与华讯投资保持积极沟通,如天浩投资仲裁案相关债权人无法在华讯投资重整程序获得足额清偿,公司将按照上述《承诺函》要求华讯科技以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进行抵扣,或者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叶瑞林与华讯科技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担保事项

华讯科技、公司等已与叶瑞林达成调解协议,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16民初186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根据前述《民事调解书》,各方确认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书》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等法律责任,原告叶瑞林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追究公司在本案中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民生金租与华讯科技、华讯投资、楚轩实业、麟和贸易、吴光胜、沈姝利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担保事项

1、根据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津03民初688号之一,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已撤回对公司的本次起诉。(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57));

2、华讯科技已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津03民初688号,根据调解书,公司不参与租金等费用的支付,公司不列入相关担保方的范畴。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3、华讯科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正在积极推进民生金租办理豁免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所有责任,不以任何方式追究公司的担保责任及因此事所引起的任何民事责任的相关文件。

四、公司子公司河北华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装备”)为华讯科技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的债务提供担保

2021年4月19日,子公司河北装备与债权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抵押合同>解除协议》:双方同意自2021年4月19日起,解除双方签署的财达合字2019-1111号《抵押合同》,不再履行。财达证券不再追究《抵押合同》约定的河北装备的担保责任和义务。另外,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民初155号《民事裁定书》,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风险提示

1、针对天浩投资仲裁案,由于华讯投资已被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华讯投资重整受理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华讯投资的相关执行程序将中止,天浩投资仲裁案债权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债权申报并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受偿。天浩投资仲裁案相关债权人通过华讯投资重整程序受偿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因该仲裁案件导致需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的,华讯科技应采取以对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进行抵扣,或者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针对该事项按照可能承担的最高损失额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2.93亿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针对民生金租与华讯科技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担保事项,民生金租是否能出具豁免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所有责任,不以任何方式追究公司的担保责任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退 公告编号:2022-069及因此事所引起的任何民事责任的相关文件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9.8.4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风险提示,及时披露解决前述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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