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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148,734.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14,873.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1,330,080.66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39,117,664.01元,2023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18,446,277.78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62,714,397.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14,873.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1,551,673.84元,减去2023年利润分配的39,117,664.01元,2023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2,233,533.48元。

董事会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综合因素,并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118,579.50元(以公司目前总股本测算),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

考虑了全体投资者利益和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安排和战略规划,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也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并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相符,既兼顾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长远发展,同时也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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