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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大会结束后当日,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与会监事推举吴斌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已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选举吴斌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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