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作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议案内容:因原会计师事务所辞任,为确保公司年报披露工作如期推进,经公司审慎调查,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年度的审计工作。
3、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备查文件: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