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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业3: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 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 证或存在异议。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4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5 公司联系方式:证券事务代表(信息披露负责人):郑和涌 联系电话:0754-8893332 传真:

0754-88893332 办公地址:汕头市天山路宏业大楼

二、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主营业务收入000
净利润-78330028.93-68286694.54-68469420.10
总资产21367311.4221395195.8521391514.89
股东权益-1284279558.10-1205949529.17-1137662834.63
每股收益(摊薄)-0.70-0.61-0.62
(加权)-0.70-0.61-0.62
每股净资产-11.54-10.84-10.2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1.54-10.84-10.22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2、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项目期初数本次变动增减(+,-)期末数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境内法人持有股份境外法人持有股份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6240 1976 42646240 1976 4264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4888 48884888 4888
三、股份总数1112811128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 东 名 称报告期末持 有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持有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性质
1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197617.76未冻结发起人国家股
2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409.35未冻结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3中国银行汕头信托咨询公司10409.35未冻结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4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748.86.73质押冻结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5汕头经济特区金达实业总公司5204.67质押冻结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6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499.24.49未冻结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7汕头市金园区金达有限公司4163.74质押冻结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8北京向风永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76.43.38未冻结代办可转让股份
9谢卫成1681.50未冻结代办可转让股份
10金声131.31.18未冻结代办可转让股份

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0日,该司法定代表人朱群馨。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华都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兴办各类实体;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计算机硬件及软件;工业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安装;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各类投资信息咨询。注册资本 3300万元。

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受让原公司第一大股东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976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76%,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 公司管理层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会颁布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作,加强信息披露.

2、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公司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2)公司目前尚未制定董事、监事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3、与控股股东的分开情况

由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已经停止,财务状况恶化,故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的业务独立与否的问题。公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保持高度独立。公司有独立的组织结构,从未控股股东的干预。公司的职员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有独立的财务机构,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开设了独立的银行帐户。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报告

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 公司本年度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需更正或追溯重述的情况。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没有变化。

4、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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