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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温惠董事因事委托邹孟红董事出席。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延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配套文件,公司于2020年8月实施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至2021年8月8日锁定期满;存续期为24个月,至2022年8月8日存续期满。

根据公司《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持有人意愿、公司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延长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2个月,在其存续期届满前择机出售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并在出售后进行现金清算,余额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同时终止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认为,延长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持有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邹锦开先生、温惠女士、刘沣先生、丁珍珍女士、邹孟红女士应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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