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广东东宝宝丽丽华华新新能能源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关关于于广广东东陆陆丰丰甲甲湖湖湾湾电电厂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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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项目目获获得得核核准准的的公公告告
近日,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2〕31号),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获得核准。
根据批复文件,本项目将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机组,采用高参数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装机参数为32MPa/600°C/622°C;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公用设施在一期1、2号机组项目建设基础上扩建必要设备。项目总投资为780,656万元,其中156,600万元为自有资金,其余624,056万元通过国内贷款解决。项目建设单位为陆丰电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于2024年底前投产发挥保供作用。
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对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实现规模化扩张,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