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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更正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吕桂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原派出董事温惠女士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其他一切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宝丽华集团提名推荐吕桂香女士(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作为公司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本公司16.00%的股份,依法享有董事候选人提名权。上述被提名人同意出任公司相应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吕桂香,女,1978年出生。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1998年参加工作。在梅州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4月起任办公室副主任。

吕桂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任职的梅州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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