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是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综合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整体状况及本次发行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马兵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金辉 | |
陈芳平 | |
李张发 | |
2022年7月7日